来源时间为: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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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南省法院将服务大局意识贯穿办案过程,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新华信用郑州2月20日电(记者李丽静)近年来,河南省法院将服务大局意识贯穿办案过程,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形成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落地见效。
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介绍,近年来,全省法院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他们服务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推行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全覆盖。五年共审结一审知产案件63709件,年均增长26.4,共审结一审涉企案件222.7万件,发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1578个。2022年平均审理用时45.3天,比全国均值短12.3天,诉讼成本降低17.2。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重整、破产清算案件3256件,是前五年的11.7倍,省建设集团、等194家亿元以上规模企业重整成功,2262家企业通过破产清算有序退出市场。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63337件,同比上升36.8。最高法发布的20个黄河流域典型案例中河南省入选8个。“18 1 1”环境司法保护体系等经验做法走在全国前列。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李继红认为,优化营商环境,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是最好的保障。她向记者介绍了全省法院行政庭法官在助力法治河南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具体做法。
一、积极推动地方建章立制,形成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大环境。
在各级法院的推动与参与下,2021年9月和2022年8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郑州市先后出台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审判机关行政审判工作的决议》《关于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洛阳中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2022年8月,河南省省长王凯亲自部署并主持召开省府院联席会议,会议将涉党政机关执行、行政案件败诉率高、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等纳入省政府推动解决的问题清单,并建立以省长为总召集人的工作机制,这在河南法治政府建设史上具有标志意义。政府、人大、法院、检察院四方联动,社会公众、媒体等广泛参与,共同保障和支持行政审判的体系,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了强有力的立法和制度规范支撑。
在省政府示范带动下,截至目前,河南省所有市县均建立了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全省390起涉行政机关金钱给付的生效判决,381件已主动履行,到位金额3.68亿元,其余9件已达成和解并纳入财政预算;612件征拆赔偿判决行政机关已自觉履行,履行金额9260.21万元;责令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356件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二、强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2015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了《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豫依法行政[2015]2号),对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16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豫高法〔2016〕216号),全省各地市也陆续制定了相应的规定。2021年9月初,河南省政府出台《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举办全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专题工作会议,在全省法院开展首长出庭应诉专项活动,有力推动了行政争议化解和法治政府建设。通过法院和行政机关负责的共同努力,妥善化解了大批行政争议。
2022年8月29日下午,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画眉山度假村有限公司诉栾川县人民政府、洛阳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上诉案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开庭,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徐衣显出庭应诉。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德宇说,本案备受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这是河南省首次省辖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在不少地方行政诉讼案件中,“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出声不出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在这方面,洛阳市政府作出了表率。
徐衣显表示,作为市长出庭应诉,既是行政机关应当履行的职责,也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利。他认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把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据统计,2022年,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2,同比上升24.3个百分点,是2018年的2.8倍。
三、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建立行政争议调解机构,形成行政争议化解的多元化机制。
目前,河南省法院系统与各级政府、政法系统联动,在各地陆续尝试成立起77个行政争议调解机构,如信阳市罗山县成立了行政争议调处中心,郑州市建立了由市政府、公检法司及各行政机关参与的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通过联席会议形式对疑难案件、普遍性执法问题进行研讨、协调和沟通,促进争议化解。
河南省法院积极拓展行政审判功能,通过授课、召开座谈会、发送司法建议、向媒体公开司法建议书等多种方式与行政机关交流沟通,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如郑州中院主导建立败诉情况通报、出庭应诉信息共享等八项工作机制,通过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来化解争议。他们还通过涉诉争议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个案研讨、共性问题议定、司法为行政提出司法建议、建言献策、司法对行政机关专项培训、法官授课、邀请行政机关旁听庭审、司法白皮书等多种方式,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促进全市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以及良好营商环境的打造。
四、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和专项登记制度,严格依法审查行政行为,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维护市场良好环境。